四成公司視氣候披露為首務

德勤中國歐振興(中)表示,會計師公會最快明年發布氣候訊息披露準則;左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司馬志,右為李俊豪。(黃勁璋攝)
德勤中國歐振興(中)表示,會計師公會最快明年發布氣候訊息披露準則;左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司馬志,右為李俊豪。(黃勁璋攝)

港交所(0388.HK)將於明年1月1日起對全港上市公司實施新的氣候訊息披露要求,當中涉及範圍3(公司上下游活動產生的間接碳排放)排放披露新規。德勤與香港公司治理公會早前共同發表了一份有關供應鏈管理的報告,當中提及逾四成受訪首席高管認為,氣候變化是其組織明年首要任務之一。

德勤稱明年分段實施有助適應

談到如何降低上市公司供應鏈當中,中小企供應商收集碳排放數據的難度,香港公司治理公會會長、中電控股(0002.HK)策略、可持續發展及管治總裁司馬志認為,利用科技去收集、組織和查詢數據是方法之一。

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前任會長、德勤中國專業技術部合夥人李俊豪補充,氣候訊息披露的大原則是「重要性」(materiality),故上市公司毋須披露其供應鏈當中所有「範圍3」碳排放數據,只須披露當中具有重要性的部分。

德勤中國華南區主管合夥人歐振興指出,港交所即將實施的氣候訊息披露要求並非一刀切,而是分階段或分層實施,此舉有助上市公司適應最新氣候訊息披露要求。港交所早前公布的氣候新規,要求所有本港上市公司明年起披露「範圍3」碳排放數據,惟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以外的主板上市公司屆時仍可選擇「不遵守就解釋」。

另外,歐振興提到,香港會計師公會現正籌備香港的氣候訊息披露準則,預計最快明年發布。有關準則不僅涵蓋本港上市公司,也包括非上市公司在內。他相信,該套本港披露準則將與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的準則一致,但不會採納ISSB的全數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