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涉設置炸彈案續審 法證會計師確認被告所管帳戶會計報告

「屠龍小隊」等人涉串謀在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繼續審訊,「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早前在證供提到,為「屠龍小隊」籌集資金的「育龍」於2019年11月6日設立,被告劉佩凝協助運作「育龍」和使用戶口收眾籌。法證會計師確認就劉佩凝、黃振強等管有的戶口撰寫112頁會計報告。 法證會計師以財務專家身份作供,確認劉佩凝的馬會帳戶在2019年9月26日開立,涉及約206項存款、存款總額逾37萬,而35筆提款與存款數目相約。Payme帳戶在2019年10月存款總額約14萬,翌月交易宗數上升,存款金額增加至超過21萬。劉佩凝的一個戶口曾分7次轉帳共24.5萬元予黃振強,有人轉帳予劉佩凝戶口時,則在備注寫上「香港人反抗」,黃振強其中一戶口就顯示相關時段存款數目達66萬,比1月至7月總額高出5倍。 辯方關注,報告顯示黃振強於相關時段在馬會輸了約11萬,但如黃振強使用現金在馬會交易,是否無法追蹤,法證會計師同意,並確認黃振強在8月轉帳予被告嚴文謙3000元,其後便沒再轉帳予對方。法證會計師在盤問下指,警方有向他提及眾籌、「育龍」於11月成立,但他不知道「育龍」的作用和管理人,沒有獲告知眾籌與恐怖活動有關,警員亦沒有指資金流向分析要同眾籌拉上關係 。 辯方指,劉佩凝馬會戶口只有0.3%金額曾用作投注,反映該戶口並非作賭博之用,而恒生戶口超過8成少於5000元存款,近一成是少於1萬或等於5000元存款,反映模式屬小額存款,法證會計師均同意。辯方又問,劉佩凝在2019年9月、10月已獲200多宗入帳,是否早於當時已有「眾籌模式」,李認為「符合眾籌現象」,但並非一定是眾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