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關注患癲癇症教師 獲聘全職教席未有簽約兼被解僱
工聯會接獲一名教師投訴,該名教師應徵一間小學的英文科全職合約月薪文憑教師職位,獲聘及上班10天後,仍未簽約,其後遭解僱,被解僱時,學校指他是日薪代課老師。 協助事主的工聯會以及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認為,事件顯示勞工保障不足,教育局應規定校方在特定限期內與僱員簽約,並檢視校本管理制度。 化名阿安的事主表示,9月初到一間小學應徵,已向該校副校長表明患有癲癇症,但已康復,並出示醫生證明可如常上班。事主獲聘上班後,一直未獲安排簽約,他向校長查詢,談及自己的病情後,校長要求觀課。事主表示,副校長其後否認當初面試是聘請全職教師,並解僱他。他其後向勞工處及平機會求助,調解後校方指,會給予事主7日生活津貼,但仍否認他是全職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