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修例】撤回司法覆核 劉鑾雄稱是愛國愛港商人 希望減少社會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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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置業前主席、人稱「大劉」劉鑾雄,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劉鑾雄今早透過薛馮鄺岑律師行發聲明,指已啟動撤回/中止司法覆核的申請,把有關傳票發給香港高等法院和律政司辦公室。

聲明提及:「劉先生是一位愛國愛港的商人,一貫全力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該項申請(司法覆核)目的為保護劉先生的自身權益,有其正當性和合理性,並不針對國家和香港特區政府。」

聲明又指:「對於近日社會上種種紛爭,劉先生深感痛心。劉先生衷心希望香港社會保持和諧穩定、繁榮進步。現在劉先生撤回/中止該項申請,希望有助減少社會上的爭拗,也就此表示劉先生已作出了他個人的努力。」

劉鑾雄2014年被澳門法院裁定行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清洗黑錢罪名成立,被判入獄5年3個月。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劉鑾雄今年4月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法庭頒令:一:如將劉鑾雄引渡至澳門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二:條例草案沒有追溯力;三:修例賦予行政長官無限酌情權,發出證明書啟動移交程序並沒有法律依據及違反《基本法》。申請文件提及,一旦條例草案通過就如雲霧籠罩,面對澳門不公平的判決,劉鑾雄或要被迫流亡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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