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宗稱國歌法根據正當程序 現階段未有決定如何處理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說,《國歌法》如果未能進行本地立法程序,就唯有直接公布在本港實施。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被問到現時政府對《國歌法》的取態如何時表示,《國歌法》現時是根據正當程序、及各項草案的排列情況等,政府現階段未有決定如何處理。 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在本地實施《國歌法》,以本地立法的形式在香港實施全國性的《國歌法》,充分考慮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和實際情況,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精神。 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國歌法》的立法原則很清晰,立法目的和原意是維護國歌的尊嚴,使市民尊重國歌,同時兼顧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以及實際情況。 《條例草案》在去年1月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相關的法案委員會亦召開了歷時超過50小時共17次會議,草擬法案的程序十分嚴謹,亦收集和採納了社會不同人士的意見,當局會適時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以恢復二讀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