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園涉欠薪約472萬元 控辯雙方需時磋商押11.16再訊

【on.cc東網專訊】本地港超聯足球隊愉園有職業球員疑被拖欠薪金,愉園前班主陳志實和其出任董事的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被控共48項傳票罪,涉款共約472萬港元。案件今(1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由於控辯雙方需時再就本案磋商,故進一步押後至11月16日再訊。

被告陳志實,被控24項傳票罪,包括6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完成時支付工資及其他須付款項」、3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及9項「在董事的同意或縱容下,或可歸因於該人士本身的疏忽,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24罪涉款約236萬港元。

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亦被控24項傳票罪,包括6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完成時支付工資」、3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及9項「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此24罪涉款亦約236萬港元。

案件編號:KTS 24438/2022

有陳志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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