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吐口水及施襲 男子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與數名港大學生,去年在港鐵葵芳站外派發有關宣傳罷工的傳單。一名男子向梁晃維吐口水以及拳打一名學生,他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建議,今日在西九龍法院判被告履行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48歲被告曾祥明去年8月3日在港鐵葵芳站外,向正在派發宣傳單張的梁晃維臉上吐口水,梁晃維質問對方時,再被吐口水。5名港大學生阻止被告離開,並指已報警,被告答應不離開,但突然揮拳打其中一名學生的胸口,警員到場後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