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提早於明年底續步「禁膠」 環境局稱會豁免個別用途

【on.cc東網專訊】港府擬明年第4季起禁止銷售及食肆提供發泡膠餐具、膠叉等即棄塑膠餐具,以及銷售或免費派發棉花棒、雨傘袋等即棄塑膠產品。但即棄膠杯、杯蓋、食物盒及盒蓋則待於2025年第二階段才禁止本地銷售及向外賣客人提供膠枱布、非醫療透明手套、膠耳塞等亦於2025年才禁售、禁派。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今日(24日)於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議中解釋,「禁膠」先後次序取決於市場上代替物料的供應及價錢等情況,舉例說首禁的餐具等代替品每個成本僅增多0.1港元。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胡偉文補充,現時本港約50個供應餐具的供應商中,有48個可提供首階段禁止餐具的非塑膠代替品,但膠杯等的第二階段現只有8間供應商能提供代替品。

議員郭偉強、盧偉國分別指出,清潔、食肆人員均需使非醫療透明手套工作,確保食物安全、衞生,而暫時未見替代品,擔心於2025年禁止後影響其工作,盧更笑言「禁止戴手套食乳鴿就得」。黃淑嫻回應指,會豁免於特定情況下派發即棄塑膠,包括出於醫療護理、衞生、公眾健康所需的用途等。她又說,不會規管預先包裝的食品或飲品,例如紙包飲品盒附送的膠飲管等。

議員謝偉銓提到,當局雖禁止製造銷售、派發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質疑為何不禁止進口產品,又認為政府需清晰闡述容許哪些可分解塑膠。黃淑嫻表示,會考慮於第二階段納入禁止進口氧化式可分解塑膠,但被謝偉銓質疑為何不現時處理問題時,黃淑嫻僅說會考慮。亦有議員質疑禁即棄塑膠不等於減廢,只會令商戶轉用其他物料,要求當局落實借還餐具措施以減少使用即棄餐具。

環保團體香港地球之友歡迎政府加快管制氧化式可降解塑膠,建議政府制定標準並規範可生物降解(biodegradable)、可堆肥(compostable)和生物基塑膠(bio-based)的使用,同時提供清晰的指示予製造商、廢物回收商和公眾;統一和定期更新綠色標籤和產品環境聲明,助消費者更明智地選購及處理相關產品的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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