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首讀及二讀草案容許另類吸煙產品由內地經香港轉運

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有關進出口修訂條例草案,容許另類吸煙產品由內地經香港聯運轉運到海外市場。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在動議二讀時表示,另類吸煙產品屬於高價值的空運貨物,亦屬於重貨,對於空運行業中的「併貨」操作十分重要,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經香港轉運不但損失有關高價值貨物,更造成連鎖反應,無可避免地影響香港航空業貨運量。 他指出,自去年4月底起,禁止轉運另類吸煙產品的規定生效後,機場於去年5月至12月的平均航空貨運量,較前一年同期下跌兩成。雖然去年12月起,內地當局已開始逐步放寬跨境陸路貨運的限制,但本港機場的航空貨運量仍未見恢復,今年1月的航空貨運量較去年同期相比仍然下跌接近27%。 林世雄說,為了維持香港機場的競爭力,鞏固香港在國家「十四五」規劃中作為國際航運樞紐及國際貿易中心的地位,有需要盡快修例。 另外,為了回應醫護衞生團體就另類吸煙產品可能在轉運過程中流入本地市場的關注,當局會訂立一套新的監管制度,由海關負責管理、監督和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