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女控被逼碌卡130萬買療程 「必瘦站」反控散布誹謗言論索賠1000萬

其中一家子公司昨入稟高等法院反擊,指控女子惡意散布誹謗言論。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新加坡女子聲稱於2014年遭美容修身公司「必瘦站」職員以不良銷售手法推銷,逼使女子到銀行提款及以信用卡簽帳共130萬元。女子上月底入稟區域法院,向「必瘦站」集團旗下3家子公司索償。其中一家子公司昨入稟高等法院反擊,指控女子惡意散布誹謗言論,要求法庭對她頒發禁制令,並勒令她賠償1000萬元。 原告為Perfect Medical Beauty Group Limited,被告為Tan Lay Hong。根據入稟狀,被告於2013年4月首次光顧「必瘦站」,並於2014年5月下旬再購買「必瘦站」另一療程。 直至去年9月18日,原告職員與被告商討和解,席間被告威嚇稱已向朋友發布一系列誹謗言論,包括指稱原告職員將被告禁錮4小時、以疲勞轟炸方式向被告推銷、以詐騙手段誘使被告同意購買「升級」療程、未經被告同意擅用其信用卡簽帳等。 被告於上月29日入稟區域法院,向「必瘦站」集團子公司索償,並重申上述誹謗言論。傳媒於今月1日報道事件,被告同日向部份傳媒重複上述言論。原告認為,被告有意使公眾相信原告作為邪惡和不道德,不值得公眾信賴,旨在打擊原告生意,令原告受壓和感到尷尬。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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