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廣場鎮暴遇襲 受傷警向警務處長索償

事發當日新城市廣場有警察被大批示威者包圍。
事發當日新城市廣場有警察被大批示威者包圍。

2019年7月14日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結束後,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示威衝突,2名便衣警察在商場內遭人圍毆及用雨傘襲擊,其中1人左眼眶及鼻骨骨折、視力受損。事隔近3年,2名警員早前分別入稟區域法院,就他們所受傷勢,向3名涉案並承認暴動罪的男子索償。而其中1名警員就於昨日(11日)再次就事件興訟,再入稟區域法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

本案原告張歷恆,被告是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的警務處處長。原告在入稟狀指,2019年7月14日,原告與其他數名警員被派遣到沙田新城市廣場,當時有大批示威者集結在商場內,結果原告在寡不敵眾的情況受襲,導致其臉部、身體及眼睛受傷。原告指他受傷的原因,是因警隊在派遣他與其同袍之前,未能適當評估情況,導致他們遭大批示威者包圍及襲擊;因此被告應對他的受傷負上民事責任,向他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 : DCPI 225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