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台灣殺人案疑犯赴台自首與司法協助無直接關係

保安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有關台灣殺人案的書面提問時表示,港台雙方已就涉案人赴台的安排展開聯繫,希望雙方在尊重各自司法制度下務實處理,努力尋求方案讓願意自首的涉案人盡快到台灣接受審訊,讓他有自生機會,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讓遇害者的家屬得以釋懷。 民建聯李慧琼關注,政府是否有計劃,例如透過現行機制,盡快把涉案人移送往台灣受審,為死者討回公道,以彰顯公義。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現時香港沒有法律與台方進行逃犯移交及刑事司法協助。 李家超表示,殺人的罪行發生在台灣,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及相關證據均在台灣,因此台灣對案件絕對有司法管轄權。特區政府認為既然涉案人已表達自願到台灣接受審訊,又是台方的通緝人士,到台灣自首與司法協助無直接關係,完全可在司法協助以外直接了當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