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提高申領長者綜援至65歲 當年獲立會批准

林鄭月娥:提高申領長者綜援至65歲 當年獲立會批准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被問到會否撤回提高長者綜援申領年齡至65歲的決定,她反問議員,記不記得有關決定是各位有份批准。她說今早翻查資料,在2018/19撥款條例草案的預算開支,社福方面提及兩項工作,包括為長者生活津貼「加碼」,以及長者綜援申領年齡提高至65歲。 林鄭月娥重申,特區政府非常關懷長者,有關開支過去大幅上升,強調把長者綜援的申領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是按照人口情況的理順措施,因為今日香港人均壽命是全世界之冠。她說,今次改變不等於市民在60歲後無工做,會無綜援保障,強調綜援是安全網,60至64歲人士仍可以「非長者」、「健全人士」身分申領綜援。 林鄭月娥又表示,過去10年,60至64歲中高齡人士投入勞動市場比率增加,是不爭事實,勞工處會提供其他支援,包括為聘用中高齡人士的僱主提供聘用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