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指中央對立法會自行制定國安法不樂觀

梁美芬指中央對立法會自行制定國安法不樂觀

明天開幕的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有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定議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認為,香港仍然未有一個有系統的法律制度,處理港獨、恐怖主義及自決等,情況有迫切性。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表示,香港政府除了在2003年嘗試就《基本法》23條進行本地立法,之後就沒有意願或能力做到,認為香港情況若風平浪靜,中央尚可以等待,但現時甚至《國歌法》都難以通過,中央對立法會自行制定國家安全法律並不樂觀,有責任防止香港成為國家安全漏洞,因此中央只能運用《基本法》18條,將國家安全的法律適用於香港,成為「港版」國家安全法。 梁美芬提到,按香港目前的政治氛圍,國家安全相關的法例無可能短期內在立法會通過,即使並非經不起阻礙,但會傷害公眾利益,認為中央出手是迫不得意,相信一定會有人反對,帶來短痛,但長遠能夠有效維護香港的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