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森稱只為堅持港人基本權利 批評政府不等同煽動仇視

去年六四集會案,多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12人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聽完各人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5日判刑。 被告楊森在庭上陳情,提到和平集會遊行是港人基本權利,自己第四次公民抗命,為堅持港人基本權利,縱使失去自由亦無悔。他又說,六四集會可能從此被禁,但是「自由花無論雨怎麼打,仍是會開花,但有一個夢不會死,記著吧」,港人會繼續尋覓民主和自由的夢。 楊森表示,維園的六四集會是在內地以外,中國唯一可以舉行的和平悼念集會,成為衡量香港自由、高度自治的重要指標,若完全被禁,本港一國兩制的前景和高度自治將受嚴重打擊。 楊森提到,六四集會是拒絕遺忘、保存歷史真相和記憶,保持六四真相是有時代意義,目前集會已連續兩年被禁止舉行,一國兩制已走向一國一制,當局用盡方法去令活躍的公民團體被迫解散,支聯會可能會步後塵,指出民主派批評政府,並不等同反對政府,或煽動港人仇視政府,希望當局廣開言路,容納異己,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