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議員向陳維安發律師信 指秘書處做法超越權限

23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向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發律師信,表示秘書處的做法超越權限,認為有關書面通知屬無效,促請陳維安撤回書面通知,否則可能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的秘書較早前向委員發信,要求議員以書面通知秘書處是否接納內會指引,改由石禮謙代替涂謹申主持會議。 民主派議員的律師信指出,法案委員會有關選舉主席的指引顯示,主持會議的委員有權決定如何處理有關指引,這是合情及有需要,秘書處不可亦不應該篡奪有關權力。即使主持會議的委員並非主席,秘書處亦不應主動向議員傳閱相關指引,更不用說是發出書面通知,任何情況下,這都是法案委員會需要處理的事宜,而非秘書處的事。 信件又提及,委託律師的議員認為陳維安及法案委員會的秘書濫用公權,涉嫌違反普通法中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