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信用卡優惠投訴多!網上消費未必等於有網購回贈、領取優惠日期一改再改 仲有咩問題?
信用卡市場競爭激烈,不少銀行都會以迎新禮物、簽賬優惠、積分回贈來吸引大眾「開卡」,但當中亦有好多信用卡問題存在。消委會收到不少關於信用卡優惠的投訴,包括拖延發放迎新禮品逾半年、網上簽賬後未能享有預期的優惠,以及有消費者簽賬滿指定金額後,發現優惠限額已滿,未能享有扣減簽賬額優惠之餘,亦不能終止交易。各位在開新卡之前都要留意以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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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一:領取日期一改再改 逾半年方獲迎新禮品
投訴人經A公司的平台申請2張信用卡,達成迎新簽賬額後,於去年9月中旬遞交獎賞換領表格,並接獲確認電郵,指於10至15個星期內安排領取禮品。投訴人預計於12月底前會有消息。然而至本年1月,投訴人仍未接獲A公司通知,於是主動查詢禮品換領進度。
A公司確認投訴人申請成功,並承諾於3月11日前通知領取禮品,其後又改稱18日前會交代換領安排。投訴人認為,禮品卡不應該受環球物流延誤影響,且對A公司一再更改領取日期之安排表示擔憂及不滿,因此向消委會求助。
A公司回覆,表示受疫情和人手短缺影響,禮品換領安排有所延誤,公司最終分別於3月18日及28日就投訴人之兩宗申請發出獎品領取通知。
個案二:網店簽賬=網上簽賬?網店定義模糊未能享簽賬回贈
投訴人使用B銀行信用卡先後兩次在網店購買電腦,核對信用卡賬單後,發現B銀行沒有提供網上簽賬的6%回贈,於是作出跟進。B銀行回覆,表示會根據支付系統或商戶收單時所使用的交易代碼界定交易類別,鑑於該網店向銀行發出的扣款指示中,支付系統授權碼顯示交易渠道為銷售點(Point of Sale),並非電子商貿(e-Commerce),因此投訴人未能享有優惠回贈。投訴人認為,網店購物理所當然屬於網上簽賬,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B銀行回覆本會,根據支付系統的授權碼,交易渠道並非電子商貿,所以投訴人未能獲得6%回贈,但酌情為其中一筆簽賬提供6%回贈。
個案三:達成簽賬要求未獲回贈 退款機制欠缺彈性
投訴人達成了C公司與某銀行之聯營信用卡的目標簽賬額,但半年後仍沒有收到迎新購物積分,分別向銀行及C公司查詢。另外,投訴人使用聯營卡用戶尊享的「購物滿$500減$250」優惠,按指示於指定日期和時間輸入優惠碼,惟平台顯示優惠碼已額滿。投訴人立即停止操作並退出應用程式,但仍然收到購物訂單確認通知,交易金額為$503。投訴人聯絡C公司反映,獲告知只可以購物積分方式作出退款。投訴人批評C公司擅自完成交易,亦不滿仍沒有收到迎新購物積分的回覆,遂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C公司回覆指,由於迎新禮品涉及銀行及C公司多個部門,核實情況需時,逾3個月後方將積分存入投訴人之會員賬戶。至於訂單方面,C公司指其系統運作正常,且條款已註明訂單一經提交,不得取消,但考慮到投訴人的不滿,因此特別安排退款至付款信用卡賬戶。
消委會建議,銀行及商戶應增加限量優惠活動的透明度,於確認交易前,應清楚列明是否享有優惠碼配額,供消費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決定是否繼續進行交易。此外,網絡系統於限時優惠活動期間,或需應付急增之瀏覽量,因此商戶應盡力確保系統穩定性,以減少爭拗及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消委會消費提示:
應衡量自身負擔能力和實際需要,保持理性,切勿因優惠衝動消費甚至過度消費;
應注意優惠條款細節,例如何時為指定簽賬日期、是否需要預先登記、是否限時或限量優惠、簽賬是否設有優惠上限或不包括特定商品等,以免因簽賬後未能享受優惠而失望;
於簽賬後應核對月結單,以確認銀行有否按條款提供簽賬相關的優惠,如有任何疑問,應盡快向銀行提出,若然與銀行交涉不果,可向香港金融管理局或消委會求助;
需留意金融產品比較平台並非銀行,並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監管,禮品換領安排需時,批核時間可能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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