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家居保險與樓宇保險分別大 睇清條款先好買

家居保險與樓宇保險分別大。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家居保險與樓宇保險兩分者甚大,消費者購買前需分清楚,以下問題或可協助消費者概括理解家居保險與樓宇保險(俗稱「火險」)的分別:假設一條藏於受保居所的水管爆裂而導致牆壁、地板、該水管及其他屋內傢俬、電器、個人物品等受損,如居所已受家居保險保障,哪些損失會獲得賠償?

答案視乎相關家居保險就「家居財物」的定義及不保事故或物品而會有差異。簡單來說,假如財物損毀並非由不受保事故所導致(例如水管生銹或被腐蝕、自然耗損、受保人/家人畜意破壞等),屋內受損的傢俬、電器及個人物品等都會獲得賠償。

而一般被界定為「樓宇結構」及不屬於家居保險的保障範圍,包括牆壁、窗戶、天花、地板、水管、受保人購買受保居所時已有的固定裝置及陳設,以至現時十分流行於購買一手物業時由發展商提供的裝修等,除非居所同時受火險保障,否則不會獲得賠償。

有些計劃於保單的「定義」部分列明不屬於「家居財物」等的物件類型,亦有計劃於保單的「不受保事故/物品」中列出相關資料。因此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投保前謹慎閱讀保單條款,如有疑問應向保險公司查證,務必要充分理解保單的保障範圍。

樓宇結構安全及保養一般為業主的責任,因此火險普遍由業主購買。部分銀行提供樓宇按揭服務時會一併銷售或贈送首年火險,部分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亦會為屋苑的樓宇購買集體火險,因此作為業主的消費者考慮購買火險前,可向相關按揭銀行及/或物業管理公司查詢,瞭解現有的樓宇保險的保障是否足夠,再作投保決定。

而作為居所的住戶或佔用人(不論是業主自住或租客),若希望居所內的家居財物獲得保障,都應考慮購買家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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