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房委會傾向收緊富戶政策入息及總資產限額

房委會計劃檢討「公屋富戶」政策。消息指,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上星期舉行集思會,會上提到部分持有「定期暫准居住證」的「公屋富戶」,會利用12個月的暫住期,進行資產重組和轉移,以便再次符合居住公屋的資格。據了解,委員傾向縮短暫住期;收緊公屋租戶入住10年內毋須作資產申報的安排;以及收緊「富戶政策」的入息限額和總資產限額。至於收緊的幅度,委員有不同意見,小組委員會暫時未有定案。 根據房委會議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次開會日期是6月16日。據了解,小組委員會正計劃於本月加開會議,討論打擊公屋富戶濫用公屋的問題。若達到共識,相關建議稍後將提交房委會大會討論和通過。 在現行政策下,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需申報資產,之後亦需要每兩年申報一次,若租戶的家庭入息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 5 倍,或者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 100 倍,房屋署將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住戶遷出該公屋單位。有暫住需要的家庭,可於遷出通知書屆滿前,向房委會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富戶可用市值租金繼續租住公屋,最長12個月。目前約有80戶持有暫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