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一男一女殘疾人士 院舍助理社監被控強姦等五罪還押候審

涉性侵一男一女殘疾人士 院舍助理社監被控強姦等五罪還押候審

一名院舍助理社監涉嫌在大埔區某院舍性侵殘疾人士,受害人分別為一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男子及一名女子。被告被控強姦等5項控罪,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明年2月3日,待法證檢驗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期間還押候訊。

38歲男被告宋培基,報稱助理社監,被控一項男子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男子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及4項強姦罪。控罪指,被告涉嫌今年8月3日,在大埔某宿舍向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男子,即男子X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另被控於同日及7月某日,分別四次在同一地點強姦女子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