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採購時「搬龍門」令友人中標 醫管局高層被控4罪押至6.3再訊

【on.cc東網專訊】醫管局高層涉嫌於採購時「搬龍門」,更改項目規格及洩露機密資料令友人獲優勢中標,獲判價值逾13萬港元的病人教育動畫製作項目。醫管局港島東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康佩玲及多媒體自由工作者陳立怡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罪。案件今早(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6月3日再訊,以等候辯方索取相關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兩名被告均獲准以2萬港元現金保釋,但不得離港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兩名女被告分別是康佩玲(59歲)及陳立怡(48歲)。康被控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2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康被控於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於「為醫院管理局港島東醫院聯網醫社合作研討會(十五)網頁提供病人參與及教育動畫系列製作服務」的採購程序中更改項目規格,惠及該項目投標者陳立怡;及向陳洩露康藉其公職身份獲得的資料以便利陳獲判授該項目。

康又被指於2021年11月30日及12月14日在香港,意圖欺騙醫管局而使用文件,即使用兩份利益衝突申報表,而該文件是對醫管局有利害關係,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稱是她本人在處理上述項目,用以誤導醫管局。陳被控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陳於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間,在香港協助、教唆、使或促致康佩玲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蓄意於前述項目的採購程序中更改項目規格;及於上述期間向陳洩露該康佩玲藉其公職身份獲得的資料以便利該陳立怡獲判授該項目。

案件編號:ESCC 87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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