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報3工人出勤紀錄涉欺詐等6罪 清潔承辦商監督判囚20個月

【on.cc東網專訊】6旬私人屋苑承辦商前清潔監督,涉嫌虛報3名清潔工人的出勤紀錄,以欺詐薪金共逾86萬港元。該清潔監督及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偽造及串謀欺詐等6罪,並於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在提取被告的相關報告後,於今早(4日)判處被告監禁20個月。官指案情嚴重且涉違反誠信,利用公司對他的信任,犯案時間不短有一定預謀,且不止一人犯案,最終決定判處監禁。

被告鄭展圖(63歲)分別被控2項欺詐、2項串謀詐騙及2項偽造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賭錢而欠債11萬港元,故獲得的款項部分用作還債。被告因貪心而愚蠢犯案,現已感後悔。律師指被告對法例不敏感而犯案,且是家中經濟支柱,望可獲輕判。案件於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期間發生,被告案發時是張記環保有限公司清潔監督,張記是屯門一個私人屋苑的清潔服務承辦商,被告獲派駐該屋苑,負責監督由張記聘用,以及由其承辦商維美清潔公司提供的清潔工人,並處理他們每月的出勤紀錄以計算薪金。

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4月向張記及維美偽稱,1名甘姓男子是該屋苑的清潔工人,並偽造工作申請表使張記聘請甘,並捏造其出勤紀錄,但實際上他根本從無應徵該工作。張記於2019年5月至翌年12月因該出勤紀錄而支付了薪金共逾20萬港元,並遭被告取走;被告又分別捏改2名清潔工的出勤紀錄,以誘使張記於2019年5月至翌年12月向2人支付薪金共逾66萬港元。被告向其中1名清潔工稱有其他工人用了他的工卡,要求該工人把多付的薪金交給他。至於另1名工人其實早已辭職,被告卻繼續使用其工卡,該工人在每月發薪後扣起數百港元,餘額則交予被告。

案件編號:TMCC 12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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