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公布機構管治檢討報告及守則 會支援有需要屬會
【Now新聞台】港協暨奧委會公布機構管治檢討報告及機構管治守則,涵蓋董事會管治、運動員選拔等六大範疇,港協指各屬會已基本達到良好機構管治水平,希望透過守則再提升,又會支援有需要的屬會。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等出席閉門簡介會,向各體育總會介紹守則,多個總會都派代表出席,守則涵蓋六大範疇,包括董事會管治、誠信管治,選拔運動員、教練及裁判員管理等。
港協指,自2020年10月起展開檢討工作,認為77個屬會已基本達到合理的良好機構管治水平,但在董事會管治、教練及裁判員管理方面表現較差,分析數據及綜合屬會意見後,建議制定守則供屬會跟從制定教練及裁判員、資歷及註冊機制等。
港協暨奧委會稱,會支援有需要的屬會。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很多屬會都跟我們說未必夠人手,我們的專業人士,外面聘請會非常昂貴,每個總會都要請一隊專業人士工作,成效未必會非常好,我們也正考慮應該會成立一組專業人士,幫助總會一起提升企業管治,這只是其中一項,我們携手合作的模式。」
各體育總會有兩年時間改善,達標的總會將獲發證明書,如果有總會未達標,港協暨奧委會會視乎嚴重程度考慮不發出證明書,康文署可能因而削減,甚至暫停撥款。
楊潤雄就形容,指引是體育界進步的開始。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每個體育總會自己都要有好的制度推行它的工作,推行工作時的模式,方法可能有不同,但管治都是要做好,然後才可以有好的工作做。」
楊潤雄又稱,政府樂見體育界邁向專業化,期望各體育總會可因應自身情況作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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