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上訴】曾蔭權赤柱監獄服刑 料最快半年後刑滿出獄

曾蔭權(左)昨日坐輪椅出院後,轉往赤柱監獄服餘下的刑期。

【星島日報報道】前特首曾蔭權遭上訴庭駁回推翻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定罪但獲減刑至1年後,於瑪麗醫院覊留病房留醫8日,昨日坐輪椅出院,轉往赤柱監獄服餘下的刑期。 代表曾蔭權的律師團隊昨日已在限期前,向上訴庭呈交終極上訴通知書,認為案中涉及重大的法律爭拗。據悉,曾蔭權暫時決定放棄保釋申請,繼續在赤柱監獄服刑,估計扣除行為良好及公眾假期,約6個月後便可刑滿出獄。 曾蔭權在監獄再服刑後,夫人曾鮑笑薇、胞弟曾蔭培和胞妹曾璟璇昨日曾到場探望。 消息稱,73歲的曾蔭權經歷兩度進入監獄,情緒波動甚大,故暫決定放棄保釋申請,有待上訴庭會否批出終極上訴許可,才作重新考慮擔保外出的要求。假使上訴庭不批出曾蔭權的定罪上訴許可,他可直接再向終審法院申請。有關終極上訴許可的申請聆訊,須遷就法庭,以及控辯雙方英國御用大狀及本地資深大狀的檔期才能訂出日期。 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他早前就定罪、判刑及訟費提出上訴,但被上訴庭3名法官一致駁回,但獲減刑至監禁12個月,訟費命令上訴得直,只須付控方訟費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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