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涉同日2度非法集結 法院預留6周審訊

【on.cc東網專訊】人稱「王婆婆」的示威常客王鳳瑤,被指於2019年8月分別在鰂魚涌站和太古站參與非法集結,因而被控2項非法集結罪。案件今(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王否認控罪。由於王爭議控方所有的案情,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排期至7月11日開審,預留6個星期作審訊。控方指本案共有12名證人及98分鐘影像片段。

王就本案沒有保釋,裁判官考慮案件開審日子後,同意批准王以1000港元擔保,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但是王堅持「唔會簽擔保紙,唔想保釋。」控罪指65歲的被告王鳳瑤,於2019年8月11日,分別在鰂魚涌港鐵站A出口內的出入閘口,以及在西灣河康山道近太古站C出口,與另一些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ESCC 9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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