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刀刺何君堯囚9年 官指意圖重傷拒受理減刑上訴
【on.cc東網專訊】議員何君堯2019年11月在元朗擺街站時,被31歲男子董栢輝用刀刺傷胸口,何的保鏢亦被刺傷。董承認蓄意傷人及傷人2罪,去年被判入獄9年。他認為刑罰過重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於上月開庭後,法官潘敏琦駁回董的上訴許可申請,今(6日)頒下判詞解釋裁決理由。法官認同原審法官指何君堯沒受到嚴重傷害只屬幸運,上訴人的目的確是要何嚴重受傷,故即使何的傷勢不嚴重亦不代表可採立較低量刑起點。
本案上訴人董栢輝蓄意傷人及傷人2罪,不過他只就襲擊何君堯的蓄意傷人罪申請刑期上訴。上訴方指何所受的傷勢不是十分嚴重,長遠心理影響亦輕微,原審法官把本案歸類為同類案例的最高刑期類別,並以監禁12年作量刑起點屬過重。不過法官於判詞指正如原審法官指,上訴人是有預謀且細心策劃犯案,並準備了2把刀,只是何躲開了其可致命攻擊才幸運地沒有受到嚴重傷害。法官指法庭不能單就事主傷勢輕重作判刑考慮,並認為上訴人的刑期上訴並無可爭辯的地方,駁回上訴許可申請。
本案案情顯示,2019年11月6日早上,何君堯於屯門湖翠路的行人路為區議會選舉擺街站,上訴人手持花束,聲稱是何的支持者並要求合照。上訴人稱要拿手機,卻突然從袋中掏出一把刀鋒長20厘米的利刀刺向何胸口,並大叫「殺死何君堯」。其後多人合力制服上訴人,何的保鏢張英才於制服上訴人期間,遭上訴人以刀割傷胸口及左前臂。
案件編號:CACC 23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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