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於將軍澳持刀刺死舊同事裁定謀殺及襲擊罪成 判處終身監禁

男子於將軍澳持刀刺死舊同事裁定謀殺及襲擊罪成 判處終身監禁

一名解款員在將軍澳被舊同事持刀刺頸身亡,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被告謀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項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就謀殺罪被判處被告終身監禁,襲擊罪則判囚6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引述被告錄影會面,提到死者臨終前見到被告感到吃驚,兩人本為朋友,但因誤會而關係惡化。法官指陪審團不接納被告稱「無心殺人」,不接受被告求情信表示因精神問題而犯案的說法,又提到被告2018年曾有傷人案底,被判處社會服務令,不接納本次只是單一事件,而死者傷口更達約10厘米深。

案情指,34歲被告張文港與同齡死者李詠豪曾於同一公司任職解款員,被告其後改任巴士司機,李詠豪於2020年事發當日,在將軍澳港鐵站自動櫃員機前,遭被告用廚師刀插向頸部,死者的同事嘗試制服被告,亦遭被告襲擊,被告及後逃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