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認考車肥佬後以利是賄考官 今被判監半年

【on.cc東網專訊】男子3個月前考車牌「肥佬」後,以500港元賄賂考牌官圖獲考試及格,因而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今天(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承認控罪,被裁判官判處即時監禁6個月。

被告巴宇恒(26歲)今承認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控罪指他於2022年11月29日到運輸署荃灣駕駛考試中心,向1名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提供利益。案情指被告當日應考商用車輛中型貨車路試,在考試中犯下嚴重錯誤,車輛撞上路邊,獲即時告知考試不合格。被告其後向考牌主任提供一封500港元現金利是,圖獲對方給予及格成績。該考牌主任在駕駛考試結束後向運輸署報告事件。執法部門接獲貪污投訴後到場,其後當場拘捕被告。

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斥責被告膽大包天,目無法紀,又指被告能隨手拿出利是行賄考牌官,明顯是有備而來,並非只是一時情急而犯法。裁判官又稱,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性質嚴重,打擊香港的核心利益及價值,玷污本港的廉潔社會風氣,法庭必須判處被告阻嚇性刑罰,以向公眾傳遞正確信息。裁判官最後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故將刑期減至6個月。

案件編號:WKCC 76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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