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未納入重組 集友去留惹關注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1999年中銀集團開始重組銀行業務,成為繼滙豐銀行之後的第二大銀行,並準備公開招股上市。而2000年底披露的中銀13行重組計畫當中,本港註冊的南洋商業銀行及集友銀行獲保留牌照並獨立運作,而未被包括重組之列。相隔多年,南洋商業銀行出售計畫浮出水面,集友的命運惹來關注。 二千年重組 獲保留牌照 當年的重組大計,首先是分別將在北京及香港註冊的成員行合併,另將中銀香港持有的南洋商業銀行及集友銀行股權注入,使中銀集團成為一間在香港註冊的大型銀行。 中銀13行當中,在北京註冊的8家成員行(中國銀行、國華商業、廣東省銀行、浙江興業、新華、中南、鹽業和金城銀行),以及在香港註冊的4家成員行(寶生、華僑商業銀行、南洋商業及集友)分別合併,而重組並不包括南洋商業及集友,並保留其執照及品牌,予以獨立運作。 這樣的安排主要為了尊重兩行的小股東利益,並顧及歷史問題及未來發展需要。 當年中銀高層已表態,「今天南商及集友不加入重組行列,並不表示日後一定不會參與。」中銀所全資持有的南洋商業,以及控股約70.5%的集友資產,仍計入重組後的中銀總資產值之內。 由華僑陳嘉庚創辦的集友銀行,目前仍有近30%股權由分散的私人股東持有,因此,其未來會否脫離中銀大家庭,仍拭目以待。 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