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首被告曾祥欣不服判囚終身 向終院提上訴遭駁回

【on.cc東網專訊】2016年荃灣工廈揭發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涉嫌設局,用與哥羅芳類近的化學物二氯甲烷焗暈殺死一名男子,再用混凝土製造石棺埋屍。3人受審後,僅被指是指揮者的首被告曾祥欣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其餘兩人則誤殺等罪成。曾祥欣2021年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被拒,他今(8日)再向終院提逾時上訴申請。終院法官聽罷申請人陳詞後,即時駁回曾的上訴許可申請,意味着終身監禁成為定局。

上訴申請人曾祥欣案發時29歲,他與同案的劉錫豪(24歲)及張善恒(26歲),已就本案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但否認於2016年3月4日,謀殺28歲男子張萬里。經過45日審訊,陪審團在2019年一致裁定首被告曾祥欣謀殺罪成,劉錫豪及張善恒則被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劉及張最終判監17年。

申請方今日指,今次上訴重點在於,申請人是否應該與其他被告有着相同裁決。事實上,部分場合其實只得劉錫豪和張善恒,申請人並不在場,故申請人是否領袖,實有斟酌之處。但法官質疑,證供顯示,他曾經找地方殺死死者、購買相應物品,以及叫死者出席會面。申請方所提出的有關說法不著邊際,有證據支持曾祥欣扮演領袖角色。而且,曾祥欣在案發時,知悉與哥羅芳類近的化學物二氯甲烷會令人失去知覺。申請方陳詞後,休庭約15分鐘,便明言本案沒有合理可供爭辯之處,毋須律政司代表陳詞,決定駁回上訴許可申請。

案件編號:FAMC 3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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