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傳言有損名譽 法院判范冰冰弟勝訴獲賠6萬

星島日報報道】內地藝人范冰冰去年面臨逃稅風波後,比她小19歲的弟弟又被傳是其私生子。范丞丞對此提出名譽侵權並勝訴,法院宣判發布傳言的網民需公開道歉並賠償6萬元人民幣。 據內地媒體引述北京法院判決書指,范丞丞向法院提出名譽侵權的訴訟,在去年9月25日已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為網民王鈿飛,他以網名「文藝-高冷先生」在去年發布多條微博,當中多次使用「私生子」、「母女」等詞彙,指范丞丞是范冰冰與洪姓男子的私生子,原告認為,這是對范丞丞的人格侮辱和公然誹謗。而法院則裁定是侵害了范丞丞的名譽權,應賠禮道歉並賠償其精神損失。 范丞丞在法庭上提交了一份經公證的戶口本,其中載明戶主為范濤,范冰冰和戶主關係是長女,范丞丞與戶主關係是兒子。此證據獲得法庭接納。 王鈿飛已於昨天(1日)在涉案微博公開發布致歉聲明,承認自己的行為構成名譽權侵害,並表示不會再次發布有損任何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 據報道,范丞丞並非首次被傳為范冰冰的「私生子早在2016年,就有網民在微博發出多篇文章,指范丞丞是范冰冰和洪姓男子的私生子,當時范冰冰也曾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去年5月北京海淀法院判決范冰冰勝訴,獲賠精神損失費5萬及維權合理費用1.25萬,被告則在微博首頁置頂致歉。 根據公開資料,范冰冰1981年9月出生,今年37歲;范丞丞2000年6月出生,今年18歲,去年才透過中國的選秀節目「偶像練習生」廣為觀眾認識並正式出道。因2人相差19歲,以及范冰冰在內地走紅,惹來諸多身世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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