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裁決日期第四度更改 提早一日至8.29

立場案裁決日期第四度更改 提早一日至8.29
立場案裁決日期第四度更改 提早一日至8.29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於2022年10月開審,去年6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同年10月4日裁決,惟因待快必譚得志煽動案上訴結果,及法官郭偉健需更多時間考慮裁決等,三度押後至8月30日,即距開審近兩年。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案件提早一日至8月29日下午2時半裁決,預計需時180分鐘。據悉改動為配合辯方大律師的日程。

原定去年裁決 押後待快必上訴案判決

鍾沛權及林紹桐於2021年12月29日被警方上門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拘捕,隨即被帶上法庭提堂。二人不認罪,案件於2022年10月31日開審,為1997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的審訊,原定審期20日,但最終歷時56日,橫跨近8個月,當中有36日為鍾沛權作供及接受盤問。

案件於去年6月完成結案陳詞,原定10月4日裁決,其後改至11月15日,並因英國樞密院最新裁定煽動罪「隱含必要條件」為須有煽動暴力或動亂的意圖,控辯雙方改為於當天呈交書面陳詞和作進一步陳詞。

其中控方指,樞密院指煽動罪須證煽動暴力意圖僅為「附帶意見」,而千里達與香港的煽動條文和社會情況等均有分別,香港涉2019年「黑暴」的「特殊社會情況」,不能將案例直接套用。辯方則指煽暴意圖為判詞「核心論點」,而兩地煽動罪法律淵源一樣,法庭應採納案例。

法官郭偉健一度表示,「唔可以純粹話唔同地方、唔同 jurisdiction(司法管轄權)就唔考慮,我覺得永遠都係講個理據係乜嘢」,又形容是次判決「好 persuasive(有說服力)、authority(權威)好重」。郭官考慮到「快必」譚得志的煽動上訴案亦涉同樣爭議,「比較安全嘅做法係等等上訴法庭(判決)」,遂將裁決定於快必案有結果後的30日內

譚得志上訴遭駁回 上訴庭:煽暴意圖非煽動罪必要元素

上訴庭於今年3月7日就譚得志案頒下判詞,駁回譚的定罪及刑罰上訴。上訴庭裁定,煽動暴力意圖並非煽動罪必要元素,指上訴方呈交的樞密院案例只是「附帶意見」,而煽動意圖必須依據各地法律框架及社會狀況詮釋。上訴庭亦認同原審裁定煽動罪合憲,指現時非暴力煽動行為可與暴力行為造成同樣破壞,為有效應對社會當下面臨的國安威脅,煽動意圖定義必須靈活廣闊。

上訴庭又指,維護國安對社會安定繁榮不可或缺,罪行已平衡社會利益和個人言論自由,不見得任何人包括譚得志這位嚴厲批評政府的社運人士,會因罪行對煽動言行的限制而「負上不可接受的嚴苛責任」。

譚得志已就定罪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明書。

司法機構網頁4月初顯示,案件定於4月29日裁決,惟於4月尾再顯示押後4個月至8月30日。裁決現再提早一日至8月29日,為本案裁決日期第四度更改。

案件編號: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