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入稟控美聯及香港置業 涉與另外兩間地產代理公司合謀定價 (更新)

【15:20更新】競委會今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控告美聯物業、其管理層及香港置業,涉嫌連同另外兩間地產代理公司,合謀訂定佣金比率美聯物業母公司美聯集團(1200)已於今日(14日)下午2時10分起於聯交所短暫停止買賣。

原告為競委會,8名被告分別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香港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美聯集團有限公司、美聯集團董事總經理兼執行董事黃靜怡、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港澳)布少明、美聯物業住宅部港島區董事李頌賢、美聯物業住宅部營運總監張子存,以及美聯旗下香港置業行政總裁馬泰陽。

高層六度會面後同意訂定收最少2%實收佣金

入稟狀指,中原集團旗下的中原地產及利嘉閣地產,與美聯集團旗下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為競爭對手,中原集團及美聯集團的高層在去年10月至12月,曾六度會面討論如何改善營商環境及降低成本。雙方於去年12月第六次會面時達成協議,同意訂定在一手住宅物業交易中,收取最少2%的實收佣金。至12月下旬,美聯與中原各自發出字眼近乎完全相同的內部通告,指示其代理從今年1月1日起,除非獲董事審批,否則必須收取2%的實收佣金。

競委會入稟控美聯及香港置業 涉與另外兩間地產代理公司合謀定價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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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申請寬待換取競委會不展開法律行動

競委會指,調查過程中,中原根據競委會《寬待政策》申請寬待,全面與競委會合作,以換取競委會不對中原及其高級人員或僱員展開任何法律行動。由於中原符合《寬待政策》的所有相關要求,包括對競委會的調查提供重大協助,競委會與中原簽訂寬待協議。

競委會指,在今年1月初留意到傳媒報道,指美聯及中原各自於相若時間發出內部通告,指示其代理從今年1月1日起,必須於一手住宅物業交易收取最少2%實收佣金。競委會主動聯同各方了解事件。

至於中原集團創辦人及主席施永青回覆本地傳媒表示,目前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宜作評論,以免影響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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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競委會入稟控美聯及香港置業-涉與另外兩間地產代理公司合謀定價-更新-/411206?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