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健身合約若拆單避冷靜期規管 商經局指會合併計算

政府建議就美容或健身服務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正諮詢公眾。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當局提出建議的細節。 人民力量陳志全提出,政府建議3千元或以上的合約才設冷靜期,但現時有些健身中心,會將項目拆細為不同合約,每份合約都不超過3千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利敏貞回應,留意到有拆單的情況,但在政府的建議中,會將這些拆單合併計算,同樣需要設立冷靜期。 民主黨胡志偉詢問,當局會否考慮在一些時光共享的行業,亦設立冷靜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說,如果仍在其他行業見到類似情況,當局會考慮納入,但他重申,過去幾年收到的投訴數字,涉及美容和健身行業佔77%,時光共享的合約不足10%。 民建聯葛珮帆說,支持設立冷靜期,但需要取得平衡,不應影響到中小企,政府應輔助美容等的行業發展。邱騰華回應,設立冷靜期是希望正常的商人得到更大保障,如果可以清除害群之馬,對行業發展亦有正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