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祖堂前司理挪用公款判囚14月

荃灣祖堂傅伍怡堂一名前司理兼司庫,因為個人財政問題,以虛假文書挪用祖堂超過63萬元,早前承認一項盜竊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4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性質嚴重,並持續一段長時間及違反誠信。 案情指,傅伍怡堂的銀行戶口由被告及另外三名司理聯名持有,要提取款項,必須由其中兩名司理簽署。被告於2009年至2012年期間,向銀行提交多張具有自己及另一名司理簽名的現金提款單,提取超過6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