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友:香港今年或立法禁止師生戀?

「師生戀」從來都係社會禁忌,不能說的秘密,嚴重嘅情況之下,有機會連份工都無埋(當然仲有機會衰十一啦!)可能有見去年發生眾多單師生戀事件,「教育人員操守協會」就提議,將師生戀全面立法禁止!目前無明文規定師生戀會違反刑事法,比起社工、醫生等要寬鬆得多,今次建議嘅內容就明確指出「應避免與學生發展不恰當的師生關係」,當中有6點明確指引,有幾明確而有幾多灰色地帶呢?一齊睇下啦:

避免與學生建立不當親密關係
師生關係其實應該要係親密嘅,自古以來無論係教書嘅師生或者手藝嘅師徒,大家關係都一定要係彼此親近而且信任,協會呢一個守則,無明顯講明何謂之「不當」,似乎有再闡釋嘅空間。

不得與學生發生性關係
呢條比第一條清晰簡單而明好多啦!不過就算「性」就有好多種,佢又講緊程度有幾深呢?

避免跟學使用親暱用詞
呢樣仲見仁見智,因為親暱可以係表示親切嘅一種,不過呢如果你用到「BB豬」、「Honey」咁叫學生,就抵死啦;但如果叫同學英文名又算唔算?花名又點計?

無合理原因不可接觸學生身體
呢條應該係出於阻嚇作用居多,等為人師表嘅唔好手多多,當然喇,你話如果見到學生就嚟仆低就無理由仲要諗扶唔扶佢啦。

不應與學生私人約會
呢一點就非常清晰喇,相信現今都唔會有《逃學威龍》入面女Miss自動要求幫男學生私人補習嘅需要啦,但如果校隊老師不時會用個人時間幫隊員加操,又點計?

不得對學生作出任何途徑的性騷擾
其實呢呢條都幾多餘,就算唔係學生,都唔應該性騷擾任何人啦係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