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案袁家篇|官指袁弓夷當年身家最少 8 億元 外籍前妻撐起觀瀾湖 控訴未獲薪酬
【Yahoo 新聞獨家報道】警方國安處人員上周四(3 日)在港島區帶走一男兩女調查,《Yahoo 新聞》接獲消息指,被帶走問話的是被懸紅通緝的袁弓夷之前妻,69 歲的 Stephanie Downs、34 歲兒子袁彌滿、以及 32 歲女兒袁彌淑。《Yahoo 新聞》上周報道,作為袁弓夷第二任妻子的 Downs,曾經在婚後過着奢華生活,但兩人婚姻在 90 年代中破裂,她在廿多年前曾為贍養費用在高等法院對簿公堂;參考當年 2001 年高院原訟庭判詞,Downs 指她曾經協助前夫在深圳觀瀾湖高爾夫球會的籌備和營運,但未獲得任何薪酬。時任高院暫委法官烏禮賢(E.T.S. Woolley)在判詞提到,袁弓夷財政狀況堪憂的說法成疑,指他曾經轉移資產,他在實際意義上擁有不少半導體公司股份,亦因為科網熱潮獲得巨額利潤,回報率達 9 倍;判詞又指他跟情婦居住在紐約特朗普國際大樓(Trump International Tower)的巨型公寓內,有理由相信袁弓夷是「極度富有」人士(extremely wealthy man),資產估值超過 1 億美元(7.8 億港元)。
高院最後頒令,袁弓夷須向 Downs 支付 1,000 萬美元(7,800 萬港元)作為補償,另外要分別支付 23 萬美元(179 萬港元)、以及 25.6 萬美元(200 萬港元),作為袁彌滿和袁彌淑的教育費用;另外亦要求袁弓夷擱置售出其持有的半導體公司股份。袁弓夷曾提出上訴,要求擱置執行上述指令,但最終被上訴庭駁回。
袁弓夷回覆《Yahoo 新聞》指,他跟 Stephanie Downs 已經多年無聯絡。
文:JW
Downs 早在婚前的 1988 年 3 月,Downs 已經接受袁弓夷邀請,開始在袁弓夷持有的子公司擔任行政總裁和主席,兩人並且在同年 9 月結婚,袁彌滿跟袁彌淑亦分別在 1989 年和 1991 年出生。判詞提到,Downs 在婚後繼續為袁弓夷打工,但不久袁就沒有再發薪酬給她,不過她仍然繼續工作,包括陪袁出差到愛爾蘭、泰國等。
前妻無償助袁弓夷拓展觀瀾湖業務
到了 1990 年代初,袁弓夷夥拍友好朱樹豪(David Chu),以及另一名泰國商人 Suraphan Ngamjitsuksri,創立觀瀾湖高爾夫球會(Mission Hills Golf Club),公司投資額 1,000 萬美元。當中朱樹豪、Suraphan 跟袁弓夷的股份比例分別是 55%、30% 和 15%,換言之袁弓夷須投資 150 萬美元。
Downs 表示,為了支持袁弓夷的投資,她本人和母親分別投資 15 萬美元和 20 萬美元,至於袁弓夷父親袁勃亦向袁弓夷提供了 25 萬美元的免息貸款。至於餘下的 90 萬美元份額,Downs 指她其後發現袁弓夷沒有注資。文件亦提到,袁弓夷有邀請友好 Edward Ting 投資 10 萬美元,而 Ting 最後投資了 20 萬美元,相關款項在袁弓夷家族公司 Tele-Art Limited 入帳。
Downs 表示,她協助袁弓夷處理觀瀾湖工作,成為項目的市場推廣、營銷、以及行政工作的主事人,她稱自己當時是團隊內唯一有足夠能力勝任上述工作的人士,但她同樣地未獲得任何薪酬。1994 年底,觀瀾湖投資者之間關係開始緊張,Downs 就放棄處理上述工作,而袁弓夷同時亦收到其他投資者要求他注資,Downs 就在此時發現袁弓夷一直沒有出錢。最後,袁弓夷跟其他投資者達成和解,袁弓夷交出 15% 股份同時,將交換獲得 350 個高爾夫球會會籍。
350 個會籍作退股交換 前妻曾申請禁制令阻袁出售
袁弓夷在取得 350 個會籍後,就成立了一家公司「Downing Group Limited」,他曾宣稱公司股份將會按早前各方投資觀瀾湖的比例分配,但後來 Downs 發現,袁弓夷將整間 Downing Group Limited 轉移至一家名為「Strategic Holdings Limited」的公司,公司除了袁弓夷外,亦由兩名會計師持有,兩名會計師並佔了 20% 股權。
判詞提到,Downs 為了爭取最大利益,曾經努力出售上述的觀瀾湖會籍。Downs 跟袁弓夷在 1995 年 12 月分居後,她為了避免袁弓夷將會籍賣走後,不向她分配應得收益,她在 1996 年 3 月 24 日申請禁制令,要求凍結袁弓夷的會籍銷售行為,但就在申請翌日,袁弓夷就一次過將持有的會籍以 1.6 億港元賣給朱樹豪。Downs 最後跟袁弓夷達成共識,Downs 跟母親可取回 5,000 萬港元。至於袁弓夷獲得其中 1 億港元,他當時聲稱要注資給 Tele-Art 改善現金流和還債,但判詞指,未有確切證據顯示袁弓夷有這樣做。
被指與情婦同居特朗普大樓
判詞指,袁弓夷曾經宣稱自己只能在 Tele-Art 財政狀況許可時,以公司的信用卡應付生活開支,但有證據顯示他仍然過着開支龐大的生活,而且跟情婦居住在紐約特朗普國際大樓的巨型公寓內。判詞又提到,Tele-Art 在袁弓夷跟 Downs 未分居前一直有利潤,但在分居後的 1996 年,公司即錄得虧蝕,並對外宣稱有債務。
投資美國半導體公司 賤賣有原因
關於袁弓夷的財富,高院原訟庭的判詞提到,袁弓夷透過出售觀瀾湖會籍的收益,投資了兩間美國公司,分別是 Bipolar Integrated Technology Inc. (BIT),以及 Golden Bridge Technology Inc. (GBT)。BIT 是一家在 1983 年創立的半導體公司,1996 年被另一間半導體公司 PMC-Sierra Inc. 以換股形式收購;至於 GBT 就是一間無線通訊技術公司,資料顯示袁弓夷任職 GBT 主席和行政總裁,公司設於美國新澤西州。
袁弓夷稱自己沒再擁有 BIT 的股份,在 1997 年 7 月就建立了一份股份轉售協議,將英屬處女島(BVI)公司「BIT Holdings Limited」內的 BIT 股份轉售給「G Leib Enterprises Inc.」,但判詞形容相關交易是「極度可疑」(extremely dubious),因為買家 Gary Leib 是袁弓夷的重要商業夥伴跟友好。
判詞提到,BIT Holdings 的公司文件印有 “Attn: Elmer Yuen c/o Robert Solomon” 字樣,能夠推論袁弓夷是 BIT Holdings 的實際擁有人。當時,BIT 擁有逾 34 萬股 PMC-Sierra 的股票,而袁弓夷本人名下亦有近 9,700 股;如果以 1997 年 7 月每股 31.37 美元計,BIT Holdings 持有的股票總值就超過 1,070 萬美元。判詞形容,如果袁不是企圖表面上跟這批股份撇清關係,他以 100 萬美元將 BIT Holdings 的股份賣給 G Leib 的做法「並不合理」(does not make sense)。
科網股熱潮 8,000 萬變 8 億
Downs 和袁弓夷對簿公堂之時,正值美國科網股熱潮,PMC-Sierra 經歷過兩次股份一拆二,意味著 1997 年 7 月的 1 股股份,等於 2001 年 2 月的 4 股股份。在聆訊期間,PMC-Sierra 股價已經距離高位 250 美元大跌 7 成,不過仍然比起 1997 年 7 月高出 1 倍半。考慮到拆股的因素,BIT 和袁弓夷的 PMC-Sierra 股份數量,分別逾 136 萬股,以及近 3.9 萬股;以每股 75 美元計,相關股票總值分別逾 1 億美元,以及接近 290 萬美元。估計袁弓夷持股 3 年多,回報率達 9 倍。
至於 GBT,判詞提到袁弓夷擁有公司接近 71 萬股股份,以及逾 40 萬股的認股權。雖然外界無法得知 GBT 股份的實質價值,但判詞提到 GBT 邀請了摩根士丹利旗下的風險投資公司「Morgan Stanley Dean Witter Venture Partners」的負責人 Bejjani 加入 GBT 董事會,公司有籌劃上市的可能,袁弓夷持有的 GBT 股份總值最保守估計亦達數百萬美元。
除了 BIT 和 GBT 的股份,當時袁弓夷還在三藩市一個物業擁有 30% 權益,該物業估值為 60 萬美元。至於在紐約特朗普國際大樓的巨型公寓,袁弓夷當時宣稱是由父親袁勃持有,但是袁勃已經向 Downs 否認此事。公寓在 1997 年以 400 萬美元購入,1999 年曾經有人出價 800 萬美元購買;判詞指,公寓估值最少達 700 萬美元。法官認為,如果袁弓夷嘗試隱瞞他的實際財產,同時無法出示對案件有實質幫助的文件,他不得不對袁弓夷的財產作出推斷。法官表示,基於已掌握的證據,他有理由相信袁弓夷資產估值超過 1 億美元(7.8 億港元)。
Downs 居麥當勞道 子女讀國際學校
高院原訟庭判詞又提及了 Downs 的財政狀況。Downs 在判決時 46 歲,是全職單親媽媽;如果獲得贍養費,她期望能夠投資新項目,或者建立自己的生意;她亦打算繼續留港,除了可以維持自己的人際網絡,亦能夠令子女繼續接觸到中文和中國文化。
判詞指,Downs 在 1997 年透過觀瀾湖會藉收益所得,以 1,600 萬元購入了麥當勞道一個單位,在 2001 年約值 1,050 萬元;她並且跟母親在美國加州 La Quinta 共同持有兩個物業,在 2001 年分別價值 50 萬美元和 54.5 萬美元。
至於袁彌滿和袁彌淑,判詞指兩人都在英基學校協會旗下的國際學校讀書。當時 Downs 跟兩名孩子每月開支,分別約 9.9 萬元和 3.2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