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案袁家篇|袁弓夷與外籍前妻曾住海港城三千呎巨宅 贍養官司索 7,800 萬元
【Yahoo 新聞報道】警方證實,國安處人員昨日(3 日)在港島區帶走一男兩女調查,涉嫌協助在逃人士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未有任何人被捕。《Yahoo 新聞》接獲消息指,被帶走問話的是被懸紅通緝的袁弓夷之前妻,69 歲的 Stephanie Downs、34 歲兒子袁彌滿(Paul)、以及 32 歲女兒袁彌淑(Madeline)。
據袁弓夷以往向傳媒透露,他至今經歷四段婚姻,有 6 名子女;《Yahoo 新聞》進一步翻查資料,發現 Downs 是袁弓夷第二任妻子,兩人婚姻維持了 8 年左右告終,Downs 並且曾為贍養費用而跟袁弓夷在高等法院對簿公堂。參考法院在 2001 年的文件,Downs 指袁弓夷曾跟她過奢華生活,曾居住尖沙咀海港城上蓋近 3,000 呎豪宅,擁有百呎長遊艇,子女亦在國際學校讀書。
Downs 當時控訴袁弓夷,指多年來為他發展事業,包括有份負責觀瀾湖高爾夫球會的營銷工作,期間卻未取得一分一毫薪酬(詳見另一篇報道)。袁弓夷在原訟庭聆訊時並無出席,文件指 Downs 在開審前先後收到 3 份來自紐約的醫療報告和醫生紙,指袁弓夷患上急性痛風關節炎(acute gouty arthritis),醫生建議他暫時休息,但 Downs 一方就懷疑相關報告真偽。
高院最後頒令,袁弓夷須向 Downs 支付 1,000 萬美元(7,800 萬港元)作為補償,另外要分別支付 23 萬美元(179 萬港元)、以及 25.6 萬美元(200 萬港元),作為袁彌滿和袁彌淑的教育費用。袁弓夷曾提出上訴,要求擱置執行上述指令,但最終被上訴庭駁回。
文:JW
參考高院文件,Stephanie Downs 跟袁弓夷都是出身富裕家庭,其中 Downs 是商科碩士,能講流利德語;兩人在 1987 年初次見面,當時 Downs 在美國運通(American Express)擔任項目經理,至於袁弓夷就在家族企業之一的 Tele-Art Limited 擔任行政總裁。在婚前的 1988 年 3 月,Downs 已經接受袁弓夷邀請,開始在袁弓夷持有的子公司擔任行政總裁和主席(President),兩人並且在同年 9 月結婚,當時袁弓夷和 Downs 分別為 39 歲和 34 歲;至於袁弓夷跟首任妻子邢家珏所生的 3 名子女,袁彌望、袁彌昌、袁彌明當時分別為 15 歲、10 歲跟 8 歲。袁弓夷跟 Downs 其後誕下兩名子女,袁彌滿和袁彌淑,他們分別在 1989 年 5 月和 1991 年 7 月出生。
文件提到,袁弓夷在結婚時已經有成功事業,因此能跟 Downs 過着舒適生活:袁弓夷和 Downs 婚後居住在尖沙咀海港城上蓋的豪華公寓,面積約 2,900 平方呎;他們之後亦曾在佐敦覺士道一個豪宅單位居住。Downs 指當時家中有兩名傭工、一名司機,她在婚後亦駕凌志(Lexus)和寶馬(BMW)出入。除此之外,袁弓夷亦以公司名義擁有一艘百呎長遊艇,作為家庭和商務娛樂,而他們在日常生活一直花費不菲,去旅行時會住最好的酒店,在最好的餐廳用膳,文件形容這都是「富裕和成功商人家庭的生活方式」。
袁弓夷跟 Downs 的夫妻關係在 90 年代中惡化,袁弓夷亦在 1995 年搬離兩人住所,開始分居。根據文件,袁弓夷跟 Downs 曾經有金錢轇葛,涉及觀瀾湖高爾夫球會;法官又指袁弓夷利用各種手段轉移和隱瞞自己的資產,並且估計他當時擁有達 1 億美元資產,相關詳情《Yahoo 新聞》另一篇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