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抄牌後指罵及挑釁警員兩男子被控阻差辦公 案件下月再訊

兩名男子因違例泊車被警員抄牌,兩人涉嫌以粗言指罵及出言挑釁警員,兩人各被控一項「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申請押後至下日28日提訊,以待控方作進一步調查,尋找涉案人士及獨立證人,兩人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星期到元朗警署報到一次,以及不得返回案發現場。 兩名被告分別是43歲報稱無業的張國偉及50歲商人黃永昌,他們被控於本星期二在元朗西裕街近金祥坊交界,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