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批准中槍學生缺席下擔保外出

在荃灣衝突中,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的中槍中五學生曾志健,獲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他在缺席下,以現金5000元擔保,期間須遵守不得離港限制。 在昨天首次提堂時,辯方提出申請曾志健留院期間保釋,但遭控方質疑,指被告未到庭聆訊,法庭無權批准保釋,被告需交由警方看管。但蘇文隆認為法庭有權力這樣做。 而其餘兩名留院而被控暴動罪的被告,均獲准以10000元及5000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及要居住在報稱的住址,以及在指定時間需要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