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子身纏 50 部手機澳門走私被捕 被揭使用家姐證件過關掩飾身分

被捕女子身上纏滿舊電話,步姿異常而被識破。   (澳門海關圖片)
被捕女子身上纏滿舊電話,步姿異常而被識破。 (澳門海關圖片)

一名 56 歲香港女子上周五(10 日)涉嫌從澳門走私舊手提電話往內地時被捕,澳門海關稱,涉案女子在關閘出境時行動異常,經安檢後發現她身上藏有 59 個電話及電子手錶。她更被識破使用其胞姊的身分證明文件,被捕後已移交檢察院處理,面臨最高監禁三年刑期。

走私品藏腰腳

澳門海關稱,本月 10 日晚上,關員在來往澳門及珠海的關閘口岸出境旅客檢查區發現一名通關女子步履異常,眼神迴避,懷疑其身上藏有可疑物品,經使用太赫茲人體成像安檢系統詳細檢查,發現該名女子將 50 部舊手提電話及 9 隻舊電子手錶綁藏於腰部、大腿及小腿內側,試圖偷運出境。

調查期間,該名女子向關員出示一張往來港澳通行證,並聲稱為該證件持有人及以該證件所載之姓名簽署文件。關員發現相片與本人容貌不同,故向其再次確認是否為證件持有人,並檢查其隨身物品,及後在手袋內發現真正屬於其本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在涉案女子身上搜獲的舊手機。    (澳門海關圖片)
在涉案女子身上搜獲的舊手機。 (澳門海關圖片)

經再三查問,涉案女子承認故意使用親姊早前交托的個人證件,以冒認身分,企圖瞞騙關員,逃避法律責任。

海關稱,涉案女子承認收取帶工費協助他人偷運物品過關,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作出起訴,一經處罰,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而被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她同時亦涉嫌觸犯「使用他人之身分證明文件」罪名,已移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可處最高三年徒刑。

港人在澳門走私電話時有發生,去年 11 月,澳門海關起訴一名 33 歲香港女子,指她星期二經港珠澳大橋入境澳門時,被查出在身體的腰、腿、腳,以及背包,藏了 100 部舊手提電話以及 344 件舊電子零件,全部都無入口文件。

經人體成像安檢系統掃描,被捕女子身上的電話被偵測出來。     (澳門海關圖片)
經人體成像安檢系統掃描,被捕女子身上的電話被偵測出來。 (澳門海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