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診症30秒「目測」發燒病人患胃酸倒流 被裁兩項專業失德罪成

醫委會最終裁定西醫何志申兩項專業失德。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西醫何志申被一名女病人投訴指,她因發燒、 喉嚨痛和傷風求醫,醫生未有在病假紙上簽名,而且在不恰當或無合理理由下處方胃藥。投訴人作供時稱,何志申當日診症時在沒有檢查情況下,「目測」她有胃酸倒流。投訴人表明病徵時,何則稱「我係醫生,你唔係」,着她收聲,而整個診症過程僅半分鐘。醫委會最終裁定何兩項專業失德,就第一項控罪判罰警告信,第二項則需停牌3個月,緩刑一年,期間需要接受兩次監察。 醫委會就案件今日召開第二次聆訊,投訴人作供時指,她於2012年因發燒、 喉嚨痛和傷風向西醫何志申求醫。何志申當日診症時,沒有主動詢問病情,亦沒有為她做任何檢查,包括喉嚨檢查,只憑「目測」就斷定她患有胃酸倒流,處方腸胃藥,診證過程歷時大約僅30秒。期間,投訴人想表明病徵時,何志申稱「我係醫生,你唔係」,着她收聲。 投訴人又指,本身只獲處方三種腸胃藥及通便藥,她堅持下才獲何處方傷風藥。但她指,自己從無大便問題,對於何向她處方通便藥物感到奇怪。 何志申否認所有「沒有檢查」的指控。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質疑,為何上次聆訊何稱事件已隔6年多,記不起有否為投訴人檢查,今日作供時卻稱有診症。何回應指是從「排板(即醫療紀錄)得知,但劉反駁指其排板太簡單,並指排板沒有記錄他是以甚麼根據,斷證投訴人患胃酸倒流。 辯方結案陳詞時,重申何志申診斷出投訴人有胃病而處方胃藥,並指當值護士當時沒有將病假紙交予何志申簽名,承認一項專業失德。 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在研訊後指,何志申在紀錄上寫診斷病人是胃炎,但他作供時就指是胃酸倒流,存有矛盾,認為他的診斷不清晰,未必能相應處方合適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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