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相疑被用作頭像 私隱公署:接投訴後會查找事實

記者相疑被用作頭像 私隱公署:接投訴後會查找事實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有記者照片懷疑被他人用作社交網頁頭像的事件,留意到資料當事人及所屬的傳媒機構已公開表明會向公署投訴,公署接獲投訴後定當按《私隱條例》處理,查找事實,確保公正執法,由於將會展開調查,公署不會評論有關事件。 公署又說,傳媒提出關於禁制令和涉嫌恐嚇等事宜,不屬於私隱公署的職能範圍,但會配合有關執法機關在個人資料私隱範圍內的工作。 《蘋果日報》表示,日前報道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及他任職警長的妻子涉嫌違法出租牌照屋的新聞後,陶輝妻子隨即把社交網站Facebook 帳戶的頭像換成該報負責今次報道的採訪主任照片,質疑是報復,有關行為亦涉嫌違法庭禁制令。《蘋果日報》去年取得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該報員工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職級及相片等。 警方說,不評論個別案件,如有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警隊會按既定機制調查,不會偏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