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殺妻女案重審!物業將由誰繼承?

前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於2015年涉把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放在私家車內殺害妻女,造成轟動香港的命案!許金山於2017年被拘捕及檢控,2018年原審兩項謀殺罪成,2023年終審法院指原審法官未妥善引導陪審團,裁定許金山上訴得直,案件近日在高院重審。

原審法官曾指,由於被告有情婦,並與妻子聯名持有物業,相信被告或因身家分配問題起殺機。昨日(7日)庭上披露,許金山與亡妻共同擁有聯名戶口,物業及公司,價值約1900萬元。

有媒體曾報道,許金山與亡妻以共有公司及長命契的方式,擁有7個分別位於西貢及大嶼山的村屋單位,且全部於亡妻去世前一年多已清還或沒有按揭。

何謂長命契?

長命契(Joint Tenancy)即聯權共有,在法律上,聯權共有人的權益互相重疊,故每位聯權共有人都可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長命契的特點是所有共有人均有權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權益(Right of Survivorship),當其中一個聯權共有人去世,其物業內的權益,會自動由在世的共有人承受,直至剩下最後一人為止。故此聯權共有產權俗語被人稱為長命契。

長命契還有一個特點,就是任何一個共有人不能以遺囑來處置其權益,故此任何共有人欲以遺囑另行指定繼承人時,必須先行將聯權共有的產權拆除。

如此一來許金山是否可以繼承亡妻遺產及長命契中業權?

本港法律有「喪失權利規則」,列明要阻止任何曾非法殺死另一人的人由於該殺人行為而取得利益。法例列明「非法殺死另一人」包括曾非法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該另一人的死亡的人。所以殺人者不得繼承被殺死者的遺產,若謀殺人者為遺產受益人之一,他會失去屬於他的遺產部分,該部分將由其他受益人繼承

而長命契並非遺產,但若令殺人者得益,則違反普通法精神。因此若有爭拗時,法庭會以遺產等方式處理,不會把這部分的權益歸入殺人者。所以若許金山罪成,將無法獲得亡妻的物業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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