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周北角擊斃精神病人 警方:初步調查開槍決定符合守則

【Now新聞台】北角上周一名精神病人因襲擊妻母,被警方擊斃。死者家人到警察總部請願,指當時有三名警員到場,手持盾牌和長棍,認為沒有必要開槍,又指已經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死者妻子和胞兄帶同死者遺照,到灣仔警察總部外請願,期間死者妻子情緒激動,質疑警方當日為何不先找談判專家。

死者妻子李太:「我重複說了很多遍『不可以開槍,不可以開槍』,但我不知為何,警方都要開槍?但你開槍,你不可以這樣一槍打死他,警方你們是專業的,你們為何不可以選擇其他方法?為何可以這樣殘忍一槍打死他?說真的,你打他手手腳腳,我還可以接受,留他一條命,我都可以接受,但你一槍打死他,我真的接受不到。」

事發於上星期日晚上,一名38歲精神病患者在北角家中襲擊母親,警員接報到場,最後開槍擊斃男子。有鄰居指,當日聽到警方多次警告男子放下刀,之後才開槍。

她被問警方在開槍前有否作出警告。

李太:「我不知道,我當時都很亂。你就算警告他,他都是一個情緒不穩定的人。」

死者兄長李先生:「他警告他都是兩分鐘,就打死他。」

而有鄰居就指,事發時警方曾作出多次警告。

2024年9月16日,鄰居:「警察來了,大聲喊叫『有刀、有剪刀』,大聲呼喝,叫『放低把刀』,講了三、四次,就聽到砰一聲開槍。」

而警方其後在記者會表示當時情況危急,警員與男子距離1.5米,並企圖衝向前,多次警告無效,開槍是別無選擇。

男子哥哥指,已經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並將與警方會面。

李先生:「我只想警方還我們一個公道。我聽我媽媽說,警員當晚有三個,最恰當處理,我認為是採取適當武力,他們是有長棍、有盾牌的。適當的武力,是我覺得可以用長棍遠距離交手。」

他指法庭通知他們,將會三至九月內召開死因庭,亦有議員聯絡他們上門家訪。

警方回覆查詢時重申,警隊內部就使用槍械以及各種不同程度的武力有嚴謹的守則,警員在使用槍械上有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況下是否需要使用槍械等;根據初步調查,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警方非常重視這宗案件,已經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調查,完成調查後,會向死因庭提交報告,由死因庭決定會否展開死因研訊,又指對這宗十分不幸的事件深表難過,向死者的家屬表達深切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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