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琳廣稱需研究是否符合條例才決定召開監警會會議

郭琳廣稱需研究是否符合條例才決定召開監警會會議

監警會早前大比數裁定,即將在星期四退休的警司朱經緯,被投訴毆打市民的個案屬實,其後監警會收到投訴警察課提出的新觀點,主席郭琳廣表示,仍未決定是否再就此開會。 郭琳廣在本台表示,委員昨日傍晚收到秘書處過百頁的資料,其中一半來自警察投訴課的報告,另外是投訴課與秘書處文件往來的備忘錄。 他相信委員需要至少一至兩日分析文件,檢視是否有新的證據和觀點,才決定下一步。 對於委員馬恩國提出,毆打屬刑事罪行,監警會應該在無合理疑點下,投訴才能成立,要求監警會再開會。 郭琳廣說,監警會一向都是採用較低標準的民事舉證原則,現正諮詢監警會內部法律意見是否再開會。 郭琳廣指出,馬恩國是以法律觀點提出要求,要檢視是否符合監警會召開會議的條例。郭琳廣說,是否開會的決定影響深遠,要謹慎行事。 他又說,如果監警會和投訴警察課的決定不同,會撰寫報告給特首,另外亦會向公眾公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