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鄧炳強致函《紐約時報》就一篇文章表達強烈不滿

23條立法|鄧炳強致函《紐約時報》就一篇文章表達強烈不滿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紐約時報》,就該報刊登的一篇題為「香港人現時只能低聲談論自由」的文章,鄧炳強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

鄧炳強在信中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有關管有煽動性刊物的罪行,明確指出只有當一個人在無合理辯解下,管有具煽動性刊物才有機會觸犯法例,有關刊物是否具備煽動意圖,亦要考慮眾多因素,絕不可能在一個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定罪。

他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針對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已準確界定犯罪元素,一般來港旅客,不會作出有關活動,因此不會在無意間觸犯相關法例,條例列明《基本法》及相關國際人權法中規定的權利及自由,依法受到保障,強烈敦促《紐約時報》需確保有關香港的報道公平公正,停止危言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