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指警方文件列多項證據 包括香港民族黨活動詳情
【星島日報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公布,收到警隊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在回歸後首次引用《社團條例》第八條(1a),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因素下,考慮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將會給予該黨21日作出申述回應。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表示,警方牌照科人員提出多項證據,包括大量他過往的言論、香港民族黨活動記錄等。 陳浩天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今次是十足十的政治事件,批評政府以法律作包裝。他認為,政府於此時提出引用《社團條例》第八條是出於政治考慮,相信是受到中央的壓力,阻止香港民族黨宣傳「港獨」。他又指,暫時未決定是否會在21日內向保安局提出申述,會諮詢法律意見後再作決定。 陳浩天續說,警方牌照科人員的文件中,記錄了大量他過往的言論、香港民族黨曾印刷的刊物、曾出席的活動,包括創黨記者招待會、街站及多次到台灣出席活動等,警方又估算香港民族黨的人數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另外,文件又記載了一名姓林的助理事務主任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出的意見,列明香港民族黨如何涉及國家安全、應該如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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