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童在港被遺棄 李家超:非常不應該 審視須否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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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2歲「雙非」男童早前被遺棄在廣華醫院。據了解,警方日前已聯絡到男童母親,她承認遺棄兒子,聲稱希望他能留在香港接受良好教育,經協商後同意回港接回兒子,惟未有確實日期。行政長官李家超形容事件「非常不應該」,會審視他們須否負上法律責任,又指希望他們能回港接回被遺棄的兒子。有心理學家表示,經歷被遺棄的兒童較易患上心理疾病,包括自尊感會較低,亦較難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

陳泓儒 雙非 男童
陳泓儒 雙非 男童

「雙非」男童 陳泓儒 12歲

‧7月18日(上周二)隨母親由江西乘高鐵來港並入住油麻地一間賓館。

‧其母親於21日清晨帶男童到廣華醫院登記,聲稱肚瀉及咳嗽,其後把他獨自留在醫院接受治療。

 

李家超
李家超

李家超昨日回應男童被遺棄事件,形容「非常不應該」。他表示,男童身體健康暫時良好,社會福利署已安排他到青年及兒童院照顧,稍後亦會向兒童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他又指,父母應該愛護子女,並要努力把教育及照顧的工作做到最好,形容發生這樣的事件「令人心中不舒服」。

李家超表示,警方會循遺棄兒童法律責任的方向調查。他強調,現屆政府施政重點是要建立關愛共融社會,不會容許類似事情發生,又希望男童父母能來港接回孩子。

該名12歲的「雙非」男童陳泓儒日前被發現遺棄在油麻地廣華醫院。據了解,他於上周二(18日)隨母親由江西乘高鐵來港,入住油麻地一間賓館。其母親於21日清晨帶他到廣華醫院登記,聲稱肚瀉及咳嗽,並把他獨自留在醫院接受治療。據悉,母親曾指示男童告知被母親遺棄,院方得悉事件後報警求助。男童目前被送到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照顧,事件暫列作虐兒案。

廣華醫院
廣華醫院

「雙非」兒童曾經在香港引起極大爭議,是指父母皆非香港居民而在港誕下的嬰兒,即使父母並非港人,但根據香港法例,他們仍然享有居留權,屬於香港永久性居民。在2013年、即「零雙非」政策未正式推出前,在港出生的「雙非」兒童數目逐年增加,由2001年的620人,至2011年激增至高峰的逾35,000人。

大量雙非兒童出現引起社會強烈不滿,市民擔憂他們搶奪港人資源,隨後更引發市民上街遊行,反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直至2013年,政府推出「零雙非」政策,公立及私立醫院均不再接受「雙非」孕婦預約分娩,雙非兒童的數目才大幅下降。

社署:如沒有親屬照顧或安排領養

對於今次發生「雙非」兒童在港被遺棄事件,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向本報表示,在制度上難以阻止「雙非」父母帶孩子來港,但認為父母應該負起照顧孩子的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遺棄自己的孩子。

社署表示,若發現被遺棄兒童,會盡力按所得資料聯絡他們的父母、監護人或親友,在可行情况下,社工會致力協助安排有關兒童與其家人或親屬團聚。如沒有合適的親屬照顧兒童,會考慮其他可行安排包括領養。

心理學家:被棄孩童易缺乏安全感

臨床心理學家梁重皿向本報指出,若兒童被父母遺棄,會降低孩子的自尊感;而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亦可能覺得需要討好他人,才能建立自我價值,倘若情況有落差,會很容易感到沮喪。此外,由於曾被遺棄,令他們缺乏安全感,難以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即使能進入一段親密關係,亦容易焦慮及緊張,覺得「不安全,造成惡性循環」,從而引發心理疾病,影響孩子的精神健康。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雙非童在港被遺棄-李家超-非常不應該-審視須否負法律責任/389826?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