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業牌照1萬宗新申請 食署批牌歎慢板捱轟 推電子化補鑊

【on.cc東網專訊】在本港經營餐飲場所,必須向食環署申請所需牌照。審計報告揭示食環署處理新食物業牌照申請有延遲,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的聆訊中稱,現時全港有約4.5萬個食物業牌照及許可證,去年新申請逾1萬宗,食環署在審批申請時,需要諮詢多個部門,包括屋宇署、消防處、環保署及規劃署等,確保申請符合環境衞生、消防安全、環保及規劃等各方面要求,各部門在審批過程中會進行多次實地視察。而審計報告涵蓋疫情期間,有關部門安排到處所實地視察有一定困難,加上食環署需要調動相當人手,處理其他疫情相關緊急職務,因此期間牌照處理時間受到影響,食環署會嚴肅跟進報告中提到的個案,並提出包括推動電子化等措施提高效率。

謝展寰指,局方接納審計署全部建議,食環署會跟進和落實建議。他指食環署今年初為小食食肆和食物製造廠引入先發牌後審查的專業核證制度,縮短審批時間和大幅放寬小食食肆售賣食物種類限制,食環署明年第一季會將專業核證制度擴展到一般食肆,並引入綜合許可證,涵蓋多種限制出售食物,取代逐項申請。

另外,食環署會在明年上半年以電子方式發出所有食物業牌照,以及在網上為申請人提供更多申請進度的資料,增加審批工作進度的透明度。同時會在明年第一季推出「食物業牌照申請DIY」教學,從用家角度出發加強申請人認識牌照申請程序,加快落實與更多部門採用電子申請轉介程序,令彼此的協作更順暢和迅速。

議員簡慧敏指,發牌工作關乎民生,影響業界經營成本和前線工人生計。另一議員謝偉俊指,食物業牌照每年一續是擾民,建議延長牌照至每3年一續,減輕食環署負擔和節省公帑。 食環署署長楊碧筠指,續牌程序簡單,如果牌照延長,收費將會倍增,食肆若在期間結業將無法取回牌照費,另外食肆本身每年都要證明設備和通風系統符合消防處要求和獲發證書,徵詢食物業界意見後,認為延長牌照的訴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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